嘉兴要账公司提醒讨债过程中极易触犯的非法拘禁罪
2017/4/15 15:40:22 点击:
嘉兴要账公司提醒讨债过程中极易触犯的非法拘禁罪
李某借来一辆轿车,邀约其他3人找杨某索债,因遭杨某推脱遂起挟持之意。以吃午餐为由将杨某骗上车,后杨某欲借上厕所之机逃跑,遭到李某等3人殴打,继而他们将杨某带到一宾馆拘禁多日,3人轮流看守。期间,在李某等人逼迫下杨某打电话让其家人向李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上汇款15万元。之后4人落网,被法院判处非法拘禁罪。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殴打、侮辱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死亡的,最高可处15有期徒刑,暴力致伤、致死的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上一篇:嘉兴要债公司提醒不还钱抢借条也是抢劫罪 2017/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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