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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讨账公司:民间借贷利息超出借款利率

    2017/11/23 15:32:54      点击:
    嘉兴讨账公司:民间借贷利息超出借款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借款人同意超额高利的利率,也就违背了国家相关借款利率的规定,在法庭上是不会受法律保护的超额利息,也就是无效的超额利息,受保护的只有法律范围内的利息。






    注意:在有偿的民间借贷当中,法律是规定了最高的利率,即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的部分属于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一点还请大家在实践中多多注意。


    签订民间借贷合同考虑到这三点,尽量规避风险,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在必要的时候能够帮助您避免损失。如果您遇到了有关债权债务的相关问题不能解决的,